——省文化厅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青海新闻网讯 3月21日,省文化厅党组召开厅系统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分析总结了2007年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08年的工作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曹萍做重要讲话,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穆梅兰做工作报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自沿主持会议。厅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厅机关全体干部共50人参加了会议。
曹萍厅长就2008年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预防体系。首先,要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既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保持自身廉洁自律,又要切实抓好责任单位和责任对象的廉政工作,搞好经常性教育。要坚持廉政或诫勉谈话,厅党组成员和纪检组发现处以上干部有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与该干部进行谈话;各单位领导对自己管理的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对自己的责任对象发现有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反映的,也要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并作好记载,年终检查,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守好自家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其次,要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各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个人重大情况等,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报告。三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大额资金的安排必须集体研究决定,严禁挪用专项资金,严格招投标制度等。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领导干部务必要常警醒、多反思,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干部。当领导,必须做到“脑子要清”。脑子里要经常想着“组织”、想着“法纪”,要知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千万不能在法规纪律面前耍小聪明,要做到谨小慎微、防微杜渐,不要有侥幸心理。还要做到“手莫伸”。在金钱、名利、地位上不要伸手。文化系统尽管没有太大的权力,但一些同志手里多少都有一些权力,工作中和生活中一定要坚持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用好“权”,盖好“章”,切不可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该得到的东西,切不可因贪小利而失大节,因一念之差而断送前程。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纳入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端正心态、做好表率,严防大权“一把抓”,杜绝用人“一言堂”,慎用财务“一支笔”,把自己的行为始终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曹萍与各副厅长和分管单位,各位厅长与分管单位、处室,财务产业处与厅直属企业分别签订了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报了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宣读了2007年度厅直系统先进单位、优秀处室、优秀领导干部、优秀公务员、优秀工勤人员的表彰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