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国务院批准公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我省4个图书馆收藏的43部古籍荣登“国榜”。其中,青海省图书馆24部、青海民族学院图书馆13部,青海大学医学院图书馆、青海师范大学图书馆各3部。入选古籍涉及经、史、子、集诸部,均为明清时期线装二级善本。入选数量与甘肃省并列西北第一。
我省境内散佚着丰富的古籍文献,是记录青海各民族文明成果的重要载体。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人力,投入资金,通过多种形式,收集保存大量的古籍,特别是少数民族古籍善本,使散落在民间的珍贵古籍入藏图书馆、博物馆、高校、科研院所等。以省图书馆为例,目前古籍总数已达8613部9万余册,其中善本达673部10125册。近年来,青海众多古籍先后入选了《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家谱总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四库禁毁书目》、《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青海卷》等书目之中。自去年9月底开始,根据文化部的统一部署,我省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由省文化厅牵头,成立了以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宗教局)、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文物局等部门组成的青海省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并经省政府批转。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全省50多个图书馆以及馆藏珍贵古籍进行了认真评估和反复筛选,共推荐出不同民族、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载体形态、不同装帧形式的重要古籍103部,申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推荐入选的古籍以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为主,许多装帧精美,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公布,将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籍的整理保护和研究工作。我省计划从2007年开始,用3到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实现古籍分级保护,建立《青海省珍贵古籍名录》。同时,加强古籍保护人才培养,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建立青海省古籍数字资源库,逐步为公众提供古籍全文数字化阅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