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文化厅依法查处了两家非法从事互联网文化的单位。
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第27号令)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西宁天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天鸿网”(http://www.tianhonggame.com)(青B2-20070004号)属于以游戏为主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青海省源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QH365游戏中心”(青ICP备030007号)属于以游戏为主的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我厅深入调查、取证,“天鸿网”、“QH365游戏中心”均未许可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会同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西宁天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青海省源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了批评教育,要求该公司写出“自查报告”,并及时补办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的相关申请。
现“天鸿网”已被暂停接入服务等候处理,“QH365游戏中心”正在办理备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