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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塔尔寺维修工程开工
 
  青海新闻网  2008-04-30 11:07
 

  本网讯 4月17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塔尔寺维修工程开工仪式在湟中县举行,省文化厅厅长、塔尔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曹萍、省民委副主任兼省宗教局副局长、塔尔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巷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工程师杨新以及湟中县委、县政府、塔尔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开工仪式。

  塔尔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著名的六大寺之一。寺院占地面积共45万多平方米,拥有各类建筑9300余间,总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寺内珍藏的金银法器、金书藏经、灵骨塔、印鉴、堆绣等各类文物众多,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特别是“艺术三绝”酥油花、堆绣、壁画享誉海内外。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家累计投入近亿元资金对塔尔寺大金瓦殿等进行了维修保护。这次国家总投资2500万元,重点对三世达赖喇嘛灵塔殿、文殊菩萨殿、大吉瓦、医明学院等4处古建筑进行维修。

  曹萍厅长在致辞中指出:塔尔寺维修工程是我省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此次国家斥巨资进行维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藏传佛教文化的高度重视。她要求参加维修工程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的维修方案和省文化厅的批复意见,在修缮过程中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实施最小干预”的原则,在工艺、材料、形制上力求做到与原建筑风貌保持一致,同时注重“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把经费关;设计施工单位要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和安全关;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把监督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希望湟中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关心维修工程,积极协调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心协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维修工程圆满完成。

  塔尔寺寺管会主任宗康活佛在致辞中,代表寺院全体活佛僧众和各界信众,深切表达了对党和政府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致力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感念之情,表示在省文化厅、塔尔寺维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的维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维修工程,把好工程质量关,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把塔尔寺抢险维修工作做好、做圆满,并进一步加强寺院管理,建立良好的宗教秩序,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我省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供稿:文物局)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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