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机构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项目及内容、理由;实施工程方案;用火规章制度及预防火灾措施;
2、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意见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第463项)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