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位置、类别和规模;
2、经我局批准的该修缮项目设计方案的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