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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资质的审批
 
  青海新闻网  2008-05-05 18:15
 

审批事项

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资质的审批

需提交材料

1、中级以上文物博物馆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证明材料;

2、有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所需的场所和技术设备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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