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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督导组检查指导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青海民族文化网  2008-05-09 10:24
 

  本网讯 4月26日至29日,由文化部社会文化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屈盛瑞为组长的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一督导组来我省进行工作督导。

  督导组在王建平副厅长的陪同下,先后对黄南州同仁县、海东地区循化县、互助县及西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同仁县,督导组考察了年都乎乡年都乎寺、吾屯寺、郭麻日古堡、热贡艺术馆、隆务古城老街等与非物质文化相关的文化遗产,走访了热贡艺术唐卡、雕塑、堆绣艺人之家,听取了黄南州政府有关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汇报,与当地专家、传承人进行了座谈。在循化和互助两县,督导组考察了孟达乡撒拉族古民居篱笆楼,互助五十乡土族盘绣保护基地、丹麻乡土族花儿会保护基地、土族婚礼现场,与土族盘绣艺人李发秀、土族花儿艺人马明山等国家级传承人进行了座谈。在西宁市,督导组考察了塔尔寺酥油花馆、省藏医药博物馆、省民俗博物馆、省工艺美术厂昆仑玉加工车间等。

  在详细听取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题汇报后,屈盛瑞副司长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要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有针对性地定向培养专门人才,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促进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二是继续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按时完成普查资料和普查数据的整理,全面了解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列入国家、省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一项一策。加快建立州、县两级项目和传承人名录体系,对濒危项目传承人和年老体弱的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进行抢救性的记录、整理。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原始资料和实物遗存,要建设专题博物馆和传习场所,授权地方以国家赎买方式予以征集。对一些具有深厚文化积淀和广泛群众生活基础的项目,要结合时代特征,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三是立足青海发展的实际,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支持,解决保护工作中因资金、人才等缺乏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文化部将在人员培训、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和支持。

  督导期间,督导组成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徐艺乙、中央民族大学教授邢莉还专门为我省100多名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者进行了专题讲座,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及文本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工作规范》等进行了讲解,受到了热烈欢迎。(社会文化处)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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