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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8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青海民族文化网  2008-06-26 15:19
 

  本网讯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我省28项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入选项目名单,有10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单。至此,青海省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批,共计57项。

  此次正式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入选项目名单中,民间文学类有康巴拉伊、汗青格勒等3个项目;传统音乐类有藏族民歌、回族宴席曲等4个项目;传统舞蹈类有藏族螭鼓舞、尚尤则柔等2个项目;曲艺类有青海平弦、青海越弦等3个项目;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有土族轮子秋、玉树赛马会等3个项目;传统美术类有果洛德昂洒智、湟中堆绣等2个项目;传统技艺类有玉树安冲藏腰刀制作技艺、撒拉族篱笆楼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民俗类有九曲黄河灯会、青海湖祭海等7个项目。玉树依舞、称多白龙卓舞、囊谦卓干玛、青海马背藏戏、河湟皮影戏、西宁贤孝、七十味珍珠丸“赛太”炮制技艺、藏药阿如拉炮制技艺、藏医药浴疗法、海西那达慕等10项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单。入选项目涉及六州一地一市的六个主体民族,藏族有22项,土族有2项,回族1项,撒拉族2项,蒙古族1项,各民族综合参与的有10项。

  第二批青海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自2006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来,我省始终坚持项目的典型性、代表性和重大影响,对反映中华民族杰出智慧和独特创造力并具有重大价值,特别是少数民族项目予以重点关注。我省共有56个项目通过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和省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议的遴选、论证和审核,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后上报文化部评审,最终获批38项。

  我省已要求各保护单位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做到一项一策,切实做好已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供稿:社会文化处)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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