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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已成为我省文化建设的一支新生力量
 
  青海民族文化网  2008-09-02 09:44
 
  按语: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文化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近年来,省文化厅大力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办事程序、加强政策引导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兴起和发展,为我省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这些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靠政府拨款和资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管理灵活,活跃在城乡文化生活舞台上,已成为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

  近年来,由社会力量兴办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省迅速兴起,它们依托自身的人才和专业优势,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对发展和繁荣社会文化事业、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共有省级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69家,其业务范围涵盖书画摄影、文化交流、艺术培训、文艺演出、文物保护收藏、奇石收藏展示、民间工艺美术研究等十多个门类。

  繁荣城乡演出舞台,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演出类在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数量较少,仅有5家,但都能够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其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以及服务区域都较为固定。青海雪域青年歌舞团以州县为重点,经常赴黄南、海南、海西、海东等地基层演出,每年演出130余场,观众达23万人次,还策划了“联通”、“洋河”、“金塔”等大型广场文艺演出活动。青海老年艺友会、青海夕阳红艺术团以老年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自成立以来,不计报酬、不讲条件,常年坚持深入到西宁及海东地区的企业、农村、社区、干休所、敬老院等地和单位慰问演出,年均演出40多场,还参与了“文化进社区”等公益演出活动。三江源藏文化艺术中心以普及玉树民族风情歌舞为内容,以西宁市中心广场和新宁广场为活动点,组织群众开展广场舞晨练活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藏族“锅庄舞”,深受广大市民喜爱,每天参加广场晨练的群众多达2000人,已成为古城西宁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乐力、红柳艺术团常年活跃在西宁市铁路小区,其演出的歌颂党的十七大、反映邻里和睦、计划生育、创建卫生城市等内容的文艺节目,受到居民的欢迎和称赞。

  突出特色,开展多层次的文化艺术交流。文化艺术传播、交流类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数量最多的一个门类,共有31家。这些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特别是青海大舞台演艺传播中心、青海省藏V德噶尔民族文化艺术中心还利用自身的人才和阵地优势,面向农牧区,大力开展文化技能技艺培训,为促进农牧区剩余劳力转移,增加农牧民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自2004年成立以来,共培训900多名歌舞表演人员,并已输送到北京、拉萨、深圳、四川、甘肃等地的各大旅游景点和宾馆、酒店,从事歌舞表演和礼仪服务工作,人均年收入达4300余元。青海金鑫民间工艺美术培训中心从2006年成立以来,与西宁市劳动就业局、湟中县“阳光工程”办联手,对935名下岗失业、低保户人员和农民工进行了掐丝唐卡、玉器雕刻、羊皮画、树脂工艺品、刺绣、十字绣等手工艺品制作技能培训,其中城北区西社区培训班结业后,还办起了工艺品生产加工厂。

  弘扬传统文化,保护民族文化遗产。青海河湟穆斯林书画研究院是我省成立较早的一家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数十名艺术骨干和近百名会员。该院成立以来,以弘扬穆斯林传统文化为己任,以阿文书法艺术为特色,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了《昆仑艺苑》院刊,主办或联合承办各类主题的书画摄影艺术展多达14次,还设立青少年书画辅导站,积极动员回族青少年学习穆斯林书画艺术,对下岗和特困家庭子女免除学费。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是由国有企业投资兴办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宣传、挖掘和保护、利用博大精深的藏医药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该馆自开馆以来,已接待国内外游客2万多人次。

  拓宽路子,搞好电影放映服务。青海江河源影视文化传播中心是一家以电影放映服务为主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该中心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如2007年省文化厅组织开展的“国产新片进农村”活动中,组成3支放映队深入农村,完成了一百多部影片的放映任务,还采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开展了“周末广场电影”放映活动。同时,中心积极开辟多种渠道,尝试“影企联姻”的路子,与互助酒厂达成协议,完成了在社区、农牧区放映电影150场的目标,通过合作,中心解决了放映经费,酒厂宣传了企业品牌,实现了双赢。(供稿:厅办公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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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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