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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厅系统开展2008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活动的通知
 
  青海民族文化网  2008-10-29 15:39
 

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省文物管理局、省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办公室: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活动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字[2008]1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厅开展捐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今年“送温暖、献爱心”救灾捐赠活动以“捐赠衣被,温暖灾区”为主题,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主要为我省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群众恢复重建及安全越冬募集资金和棉衣被。

  二、捐赠时间:2008年10月至11月。

  三、捐赠原则: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本次捐赠活动以捐款捐物为主。捐赠棉被、大衣、毛衣、毛裤等御寒衣被。捐赠的棉被、大衣、毛衣、毛裤等原则上为全新或八成新。

  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省文物管理局、省工艺美术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捐赠活动,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所捐款物务必于2008年10月25日前集中交厅直机关党委。由厅直机关党委统一将所捐款物交省民政厅。

  联系 人:郭 红

  联系电话:0971—8239053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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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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