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函件 办市函[2009]149号)
北京市文化:
你局京文市发[2009]219号请示收悉。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据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原审核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跨行政区域变更营业场所,应当视为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专此函复。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